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10月15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集团党委对巡察反馈问题诚恳接受、严肃对待、深刻反思,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迅速的行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2024年10月17日,集团党委召开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并按要求将《巡察反馈问题任务清单》和《巡察整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表》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12月31日,集团党委制发《中共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全到位真到位。
(二)夯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抓整改。第一时间成立以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以及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过程中做到亲自认领、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三)拧紧责任链条,从严从实抓整改。集团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4项48个问题逐项研究,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逐一对号入座,逐条分析原因,认真研究解决对策,制定整改措施233条,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2025年2月27日,集团党委召开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整改中的难点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巡察整改工作,进一步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2025年3月31日,集团纪委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逐个过堂,研究分析推进整改的思路和举措,推动巡察整改提进度、见实效。
(四)坚持标本兼治,统筹结合抓整改。严格对照反馈问题清单,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有机结合,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同步推进,与重点任务同向发力,以扎实整改促进工作,以工作实绩体现整改成效,加快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集中整改期内,制定完善各类制度规定51项,形成了一批制度性成果。
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共48条,制定整改措施条数233条。截至2025年4月23日,已完成整改措施220条,整改完成率达94.42%。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集团各基层党组织按计划组织党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各党支部开展专题交流研讨1次。(2)结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撰写1篇心得体会。(3)修订集团《领导班子“六个推动”挂钩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泰交集委〔2024〕41号),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分别赴挂钩党支部上专题党课。
2.关于“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加强亏损企业治理组织领导;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形成针对性治理举措。(2)按照市国资委统一部署,制订2024年度亏损子企业和“四类企业”“三类参股企业”治理计划。(3)加大亏损子企业治理力度,根据集团财务报表数据,截至2024年末,集团剩余亏损企业数量19家,较2022年32家减少13家。
3.关于“部分融资项目成本超出上限”问题的整改。
(1)完善融资比选制度,拓宽融资渠道,四季度对2025年协会产品进行比选分配。(2)按照国资委成本管控要求进行融资,未出现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3)利用高铁新城专项债存放优势,建立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共赢机制,争取低成本资金。四季度新增融资成本为3.48%,较去年平均成本明显下降。
4.关于“个别融资产品利率过高”问题的整改。
(1)发布金融机构融资方案比选办法。(2)按照国资委成本管控要求进行融资,未出现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3)利用高铁新城专项债存放优势,建立与各金融机构合作共赢机制,争取低成本资金。四季度新增融资成本为3.48%,较去年平均成本明显下降。
5.关于“充电场站项目建设盲目仓促”问题的整改。
(1)印发《泰州市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充电桩项目投资管理办法》(泰鑫汽司〔2024〕1号)。(2)上线鑫通充电微信小程序,加大充电桩引流力度。(3)制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合作协议模板》,着重约定双方权责,为充电站的运营提供法律保障。(4)成立泰州市鑫通新能源汽车发展公司社会充电站整改盘活工作专班,形成《关于18个停运场站问题整改措施》。
6.关于“考核差异化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1)中泰建发对“2018—2021年利润显著下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资呈上升趋势”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了情况说明。(2)中泰建发经理层人员已实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经理层成员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3)中泰建发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发放严格按照《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落实“一企一策”方案,实现班子成员工资与分管部门(单位)效益挂钩。(4)每年1月集团对中泰建发经济指标完成值进行首次复核,每年5月集团根据国资委出资人审计结果再次对中泰建发经济指标完成值进行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准确无误。(5)印发《泰政能源公司2024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泰政能司〔2024〕40号),对所属子公司经理层中的主要指标(营收、利润指标)完成率进行刚性约定,明确不称职的条件和年终薪酬下浮比例。(6)印发《泰州市泰政能源有限公司月度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泰政能司〔2024〕7号),明确月度绩效得分与月度绩效工资挂钩。(7)严格落实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规定,与清洁能源公司经理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进一步规范考核。(8)印发《市交通产业集团2024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泰交集司〔2024〕98号),将利润指标纳入年度考核内容,树立经营业绩与薪酬挂钩的鲜明导向。
7.关于“工作敷衍塞责”问题的整改。
(1)关于“南园停车场”事项的整改,在南园停车场增设地面标线指示箭头,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在1—3号库入口加铺沥青,确保路面平整;加强停车场现场管理,落实专人全天值守,提升停车场管理服务水平;2024年12月,客运集团场站公司组织立体停车库操作培训,每月与厂家碰头,督促驻场人员定期对停车库进行设备检测及维保。(2)关于“文号不同,文件名称相同,发文时间仅相隔1个工作日,内容相差较大”事项的整改,中泰建发查明原因,主要是办公室人员在应对检查提供文件时,工作不严谨造成编号失误。2024年11月19日,中泰建发组织所有办公室人员对办文办会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升综合素质。12月20日,中泰建发分管党政办负责人就此问题对部门全体人员集体谈话和提醒教育。12月23日,中泰建发对各类公文印发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增强公文对标意识,提高公文处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3)集团办公室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回头看”,组织各部门、各板块档案人员进行档案业务培训,组织各板块对全年档案工作进行互评,进一步查漏补缺,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
8.关于“主人翁意识缺失”问题的整改。
(1)印发《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明确管理部门、职责,制订案件分级审批流程,要求案件经办人员参加案件庭审,跟踪案件进展,按规定期限完成案件信息反馈。(2)案件管理由粗放化向精细化转变,2024年度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9.1%,败诉率下降11%。(3)通过印发《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及时堵塞经营管理漏洞,建立问责长效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4)2025年3月组织财务人员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提升纳税意识。(5)开展各单位所得税汇算清缴。
9.关于“项目立项研究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1月19日,中泰建发组织公司各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对投资类制度开展回顾学习,确保相关人员都能深入理解并遵守投资制度,提升员工的制度意识和合规意识,促进投资活动的规范化。(2)针对中泰建发在建投资项目,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执行。如:中泰建发自投自建的永兴路(春兰路—前进河段)项目严格按照集团制定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项目六算管理办法、“三重一大”等制度来执行。该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按流程申报,由板块相关会议决策通过后报交通产业集团相关会议研究。
10.关于“招投标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修订集团《自行招标采购规定》,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自行招标采购规定(修订)》(泰交集司〔2024〕128号)。明确集团、板块及板块所属子公司出资立项的项目,除直接发包给集团内部企业外,原则上应优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需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已建立供应商库的,招标人应邀请所有库内供应商参与投标。未建立供应商库的,由招标人邀请三家及以上单位,挂阳光采购平台邀请招标。(2)开展制度培训宣讲,提高招投标人员业务水平。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修订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同时,组织内外部专业人员对集团招采从业人员进行辅导培训,提升业务素质。(3)指导下属企业修订其自行招采制度,保证与集团的制度相统一。指导各下属企业结合自身经验和实际情况、决策权限,修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4)2024年4月、7月、9月、11月,集团开展多次工程项目六算执行情况检查,涵盖站前快速路建设、城东公交枢纽、龙腾路维修工程、客运南站立面出新及形象提升工程、精彩家园品质绿化长江大道与站前路互通等项目,检查暴露出部分项目存在超时限报送结算资料、前期决策不够严谨导致估算虚高、部分项目决算金额与概算金额差异较大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完善监管体系明确了方向。(5)2024年集团启动项目经理综合能力提升年活动,各子公司共有五十余名项目经理踊跃报名,各类培训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围绕职业素养、专业建设、合规管理等多方面展开授课,现场观摩将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廉政警示教育不断深化主动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政治意识,综合提升项目经理项目管理能力与综合素质。
11.关于“评标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1)中泰建发开展调查,查明泰州港靖江港区下青龙港内港池码头工程西区施工项目机械租赁服务项目三家投标单位中两家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的事项,中泰建发党委对分公司负责人、招采部门负责人给予提醒谈话处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2)从2024年10月起,中泰建发要求各子分公司先进行关联性检查,再报至招采部门。招采部门安排专人利用企查查等第三方软件对投标单位再次进行审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追责。(3)中泰建发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在供应商管理办法中也明确规定“对有关联性关系(围标串标)投标单位纳入黑名单的处罚”。通过严格管理,加强了投标人资质审查,杜绝了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出现在同一标段。经自查,2024年全年无涉嫌串标、围标等问题发生。(4)重新修订完善适合本企业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分包供应商库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招采流程,堵塞管理漏洞。(5)加强公司业务人员培训,邀请泰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专家窦克强对宝厦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授课及指导,提高业务部门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6)宝厦公司建立招投标小组,对工程发包、材料采购等全过程进行跟踪审核,监督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投标流程,严防投标人资质不符、评标人专业不对等问题的发生。
12.关于“合同签订未按规定审批”问题的整改。
(1)2023年7月11日,市交通产业集团纪委对相关人员在实施泰州市区停车诱导项目建设工作中,存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进行审查。2023年11月27日,经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处分决定自2023年11月17日起生效,同时扣减12个月月度绩效工资的5%,扣减处分当年年度绩效工资的5%。(2)2024年11月27日,客运集团组织召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培训会议,客运集团分管法律和招投标副总经理、职能处室负责人、子(分)公司负责人及负责合同管理和招投标业务相关人员参加会议。(3)2024年11月20日修订《泰州客运集团合同管理办法》,强化合同管理。
13.关于“应收账款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截至2024年1月,相关人员通过发票入账、账务调整以及银行还款等方式,还清欠款累计70.66万元。(2)2024年5月22日,中泰建发结合板块实际印发《江苏中泰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备用金管理办法(试行)》。(3)中泰建发对公司备用金情况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合理运用与安全。
14.关于“财务处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报告提出工会2019年1月发放1.27万元年货领取清单缺失。经查,当时年货分两次结算,领取清单附在另一份凭证中。(2)报告指出某员工亲属去世慰问金2000元,未从工会经费列支,经对接,该部分费用已于2024年11月4日退还,后期严格按要求进行列支。(3)2025年3月26日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4)2025年春节前金领公司对天目西路改造和S353项目参建队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共计收回不拖欠承诺函20份;排查出1家存在未足额支付情况,已由金领公司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金额合计61425.55元。(5)金领公司已对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做到按管理要求在账面核算并足额发放。(6)金领公司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管理已纳入合同,实行制度化、标准化管理。
15.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024年9月,经交产集团党委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策,原则同意了30辆新能源出租车提前更新的事项;2024年10月,经客运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同意30辆传统出租车通过阳光采购平台进行竞价处置;2024年12月,客运集团在集团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处置公告,并按流程竞标、公示、签订车辆转让协议。(2)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2024年6月客运集团提前对资产存放地点进行盘点,编制了《固定资产存放地点变更明细表》;2024年12月客运集团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编制了资产盘点表,针对账实不符问题制定整改方案。(3)关于对出租车处置不合规问题,已对客运集团出租分公司经理进行诫勉谈话处理。(4)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2024年12月客运集团对固定资产采购的合规性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账实不符问题制定整改方案。(5)已将市区停车场二三级诱导屏计入固定资产,并录入OA资产管理系统。(6)2024年11月中旬,开展“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客运集团全体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16.关于“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2024年修订完善《集团自行招标采购规定》《供应商库使用管理办法》《招标采购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建立相应的采购标准,建立双层级采购招标监督体系,推动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2)定期开展招投标专题培训,强化采购人员的合规意识,提升能力。(3)中泰建发对泰湖生态区五汊港河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超进度付款问题进行“回头看”,并出具情况说明。(4)2024年11月19日,中泰建发组织相关人员对修订的项目全过程管理流程、交通产业集团六算管理制度进行宣贯培训。(5)在今后项目投资建设中,中泰建发将严格执行审核机制,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17.关于“党委中心组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确定交流研讨主题,增强学习针对性。(2)加强交流研讨内容的事前把关,确保研讨紧扣主题,符合个人工作实际。(3)已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开展年度测评。(4)认真制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5)通过个人自学、集体研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统筹安排领导班子成员紧密结合业务分工开展交流研讨。(6)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围绕解决改革发展难题进行领题调研,切实提升中心组学习成效。
18.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印发《2024年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泰交集委〔2024〕20号),2024年10月14日至22日赴各板块召开集团高质量考核调度暨三季度工作会议,做好各板块党建考核重点指标提醒工作。(2)根据集团2024年党的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党建季度督导实施方案,检查各党组织相关台账资料,形成督导简报三期。(3)围绕“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走在前列”,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党委班子成员开展1次专题交流研讨。(4)中泰建发机关支部第一时间对主题教育月、周学习计划进行完善。2024年11月22日,中泰建发党委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通报该问题,再次明确党支部书记为学习计划制定的第一责任人,党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5)中泰建发按季度安排专人对各支部党建台账资料开展督查,同时组织支部之间开展台账互检互查互学交流活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互促共进。(6)2024年12月11日,客运集团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党建工作实务培训(党员发展工作)及《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解析,进一步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规范提升。
19.关于“议事规则制定、执行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1)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同时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集团“三重一大”议事清单的意见建议,对议事范围、程序等必要事项进一步修订优化。(2)会同议题申报部门(单位)对决策事项进行复核,建立会议决策事项台账。(3)2024年11月19日,中泰建发组织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三会一层”“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进行再学习,有效提升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人员对“三会一层”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的理解力和执行力,为公司的规范治理和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4)中泰建发明确各部门、各单位专人申报各类议题,有效提高公司内部决策流程的规范性和效率。(5)中泰建发对各类会议申报议题按议事规则要求进行审核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0.关于“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1)加强会前的议题申报提醒,防止议题申报不及时。(2)加强事前议题审核,制作会议决策事项台账,合理排布会议时间。(3)动态关注议题数量,统筹安排会议时间,合理编排议题顺序,切实提高决策效率。(4)认真履行报会审批手续,严格执行党委会决策。(5)每季度制定融资预算。(6)继续执行好国资委“631”债务风险防范机制。
21.关于“谋划发展不够科学长远”问题的整改。
(1)主业申报方面:已按照市国资委部署,梳理形成两大主业(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交通运输保障与服务)、1个拟培育主业(综合能源开发与服务),并完成主业申报工作。“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方面:先行制定“十五五”战略规划编制建议方案,并对照建议方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2)工程业务:2024年,市政、公路、港航、房建等工程业务订单签单额达到21.22亿元,同比2023年(3.78亿元)增长461%。疏浚砂业务:2024年,当年长江航道疏浚砂新增上岸262.48万吨,累计上岸量达到943万吨;开工疏浚靖江中粮码头项目,当年新增上岸54.15万吨,累计上岸量达到297万吨。汽车后市场及公交业务:2024年,汽服、驾培等汽车后市场业务规模达到1.11亿元,同比2023年(0.64亿元)增长72%。同时,已完成市区公交“六统一”,并开通毗邻公交、响应式公交试点。停车业务:加快推动“停车一张网”布局,成功签订姜堰、兴化停车系统接入协议,并于当年新增社会停车泊位966个。光伏业务:2024年,当年新增光伏投建并网约4MW,累计投建并网达到22.8MW。(3)港口物流产业:组建方案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市长办公会审议,经履行国资审批程序,已先行注册成立泰州市泰政港口投资公司,同时积极梳理新增投资项目、低效闲置码头,重点推进参投泰州国际集装箱码头三期等项目。疏浚砂产业:2024年,持续开展长江航道疏浚砂,上岸262.48万吨;积极开拓码头疏浚项目,上岸54.15万吨;加快推动锚地疏浚项目落地,已完成疏浚工程专项设计、市港航中心专家评审、省港航中心批复。清洁能源产业:与泰州中医院签约能源托管项目,完成设备技改、正式托管运营。已制订风力发电和光伏建筑一体化可开发项目清单,形成项目调研报告。低空经济产业:与数产集团签订低空经济合作备忘录,明确合作路径、投资方向;组织两次低空经济专题培训,正在探索CAAC无人机培训业务。
22.关于“破解疑难问题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1)已成立集团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局属企业处置工作。(2)在全面摸清家底基础上,经集团专题研究,形成《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企业处置工作方案》,已于2024年9月中旬报市国资委研究。已形成4家企业“一企一策”处置方案,随同《市交通运输局直属企业处置工作方案》一并报市国资委研究。(3)积极开拓新能源汽车和新能源电池销售、急救及非急救转运服务等新兴业务,新能源汽车销售和新能源电池销售等新兴业务营业收入累计突破8602万元;泰州市急救中心反馈,自2024年1月15日以来,客运集团承接急救转运服务项目未发生有责投诉行为,服务满意度100%;非急救转运项目累计接单200单;对无人机操控员培训项目已进行调研,待集团进一步研究审议。(4)客运集团2024年道路客运业务完成营收9160.81万元,占总营收的26.67%。(5)2024年与亨通公司出租车销售865.46万元,扬州亚星动力电池组销售7736.88万元,累计突破8602万元。(6)非急救转运项目完成泰州市人民医院等7家医院推广工作,累计接单200单。
23.关于“‘一岗双责’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
(1)已根据集团领导班子、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特点,“量身定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2024年3月7日集团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廉洁教育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各板块根据通知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分别制定了年度廉洁教育实施方案,开展了各类廉洁教育活动,推动了廉洁教育向基层子分公司延伸、向一线职工延伸,进一步提升了廉洁文化教育的覆盖面和实效性。(3)2024年3月集团与各部门、各板块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各板块根据廉政风险梳理情况与下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书。(4)2024年11月25日修订完善《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并要求各板块全面执行,同时将谈心谈话要求纳入“三张清单”的共性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保证对下级“一把手”约谈全覆盖。(5)修订制发《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修订)》,将谈话要求在制度中体现;2025年1月23日对2024年下半年谈心谈话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谈话要求执行到位。(6)已制定“对职思廉”廉洁教育活动方案,以“案发单位报、主管者谈、办案者讲、当事者思”精准化开展谈话活动。(7)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签订《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压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测评会议、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会议,汇报个人履职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8)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全年重点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压实责任。2024年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24.关于“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1)分层分类开展廉政教育,面向工程管理、招标采购、财务融资、办公后勤、年轻干部等群体,开展“失职渎职犯罪讲座”等培训。(2)2024年已对典型性案例通报4次,并下发至集团各党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酒驾、赌博等性质恶劣的案件,进行了实名通报,彰显严的基调。(3)2024年12月3日向泰政服务公司党委制发《关于严肃对待着力解决泰政交通服务公司党委突出问题的纪律检查建议》,并要求其主要负责人在下一次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专题汇报落实整改情况,集团纪委每半年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25.关于“基层纪检力量薄弱”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23日印发《基层党支部纪检委员岗位工作职责》,以新一轮党风廉政监督员聘任为契机,选择支部纪检委员担任党风廉政监督员,定期向集团纪委汇报工作情况,集团纪委每年进行履职考核。(2)2024年组织全体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3次,2025年将组织全体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要求写入《集团公司纪委办公室2025年度目标责任书》;将基层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和党风廉政监督员培训写入板块《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印发《关于选派基层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纪检委员挂职学习的通知》,每年各板块推荐2名人员至集团纪委跟班学习。(3)2024年12月13日印发《集团纪检监察干部“廉”通板块联系机制工作方案》,集团每名纪检人员挂钩联系一个板块。
26.关于“‘八小时外’监管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1)2025年已将员工“八小时以外”的违纪违法问题纳入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纪委书记对2024年“八小时外”案发单位党总支书记进行约谈。(2)2023年12月18日制发《市交通产业集团员工“八小时以外”行为暂行规定》,明确员工八小时外负面清单,对违反规定的员工严肃处理。(3)已对员工“八小时外”违纪违法问题通报2次,对违纪违法党员、监察对象开展教育回访3次;将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写入目标责任书。
27.关于“执行选人用人规定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2024年12月17日,集团举办党建人事业务专题培训,组织集团人力资源部及板块党政办人员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泰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企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确保准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和要求。(2)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21号),并严格执行。
28.关于“干部梯队建设断层”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20日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本部员工岗位清单(试行)》(泰交集司〔2025〕24号),配套制定《员工岗位职责说明书》;2025年2月11日制定《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与级别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19号)。(2)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21号),打破级别限制,优化选人用人机制。(3)集团党委于2024年12月20日经请示市国资委后,启动中层干部的竞聘工作,经竞聘、考察、党委研究、任前公示后于2025年3月4日向市国资委出具任职前汇报,并于3月12日完成人员任职备案,有效地补充了年轻干部数量,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29.关于“岗位设置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1)结合集团现有员工管理模式,建立员工岗位管理体系,2025年2月11日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与级别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19号),重新确定岗位序列。(2)2025年2月20日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本部员工岗位清单(试行)》(泰交集司〔2025〕24号),配套制定《员工岗位职责说明书》。(3)2025年3月4日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28号),明确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薪酬制度改革,推动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内部分配机制。
30.关于“对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缺乏有效监督”问题的整改。
(1)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21号),规范选拔工作程序,明确各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确保选拔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2)各子公司按月报送《人力资源月报表》,实时监控异常数据。(3)严格落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31.关于“党建与公司治理未充分融合”问题的整改。
(1)2023年12月,完成周奋加油站公司章程修订,增加党建工作相关内容。(2)组织开展党员专题培训,印发《泰政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泰政能委〔2024〕5号),开展2024年1—4季度党建工作督查。(3)将党建工作议题纳入2024年泰政能源党总支会议研究4次,进一步落实党总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32.关于“基层党支部工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已将37个基层党组织换届时间、支委会摸排情况报送国资委。(2)已立行立改,飞鹿汽车党支部书记为徐古鹏、飞鹿驾校党支部书记为彭兆锋。(3)修订《市交通产业集团“5+2+X”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泰交集委〔2024〕42号),按季度开展党建督导。
33.关于“混改企业支部建设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2021年5月20日,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向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请示成立“中共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市交通产业集团党委作出批复,同意设立“中共泰州市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核心内容是同意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支部”,而非同意其设立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支委会”。(2)2024年12月17日组织中诚公司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确保党务工作的严谨性和专业性。(3)金领公司党支部已于2024年12月23日向中共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高港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工作委员会递交党支部组织关系转移申请书,现流程已至泰州市委组织部一处,待审核。(4)2024年已开展3次党建督导工作,印发3期党建督导简报,指出混改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相关台账瑕疵,并指导其按要求整改落实。
34.关于“党员发展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1)印发《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2)2024年12月20日组织飞鹿客运党支部班子成员及党务工作者开展1次党员发展流程培训,规范发展程序。(3)2024年12月17日,组织党务工作者培训,加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制度的学习,并开展座谈交流。(4)2024年12月11日,客运集团举办基层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党建工作实务培训(含党员发展工作)及《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解析,进一步提升各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规范提升。(5)2024年全年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客运集团组织对下属11个党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督促支部及时整改。(6)组织海疆油品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7)规范开展海疆支部换届选举工作。(8)组织海疆党务工作者参加国资委发展党员工作履职资格认证考试,提升业务水平。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部分资产未盘活”问题的整改。
(1)2024年7月客运集团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已完成)(2)目前已初步制订高港汽车客运站盘活方案,相关工作有序推进。(3)2024年8月至2025年4月,在“好停车”微信公众号发布南园停车场、京泰站候车厅、高港站等15项招租信息;在公共资源中心发布南园停车场、南站、高港龙锦华庭、高港站等4项招租信息;在“泰无聊”网站发布高港站招租信息;在“58同城”网站发布高港站、高港龙锦华庭等2处招租信息。(已完成)(4)2025年4月客运集团对42处房产建筑类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出16处问题资产清单、5处闲置资产清单,并制定整改措施16条。(已完成)(5)关于2019年收储站前路周边地块流转土地1940亩,没有得到充分利用问题的整改:已对接海陵区会议形成一地一策专项方案。报集团研究相关会议同意,跟踪地方政府落实复垦事宜,签订退租协议。(已完成)(6)根据《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对集团土地开展梳理工作,摸清底数,目前已完成土地底数梳理核查。(已完成)(7)关于房地产去化问题的整改:截至2025年3月,通过市场销售去化81套,累计回款10602.5363元(含车位、储藏室);通过制定鑫福里销售去化方案、十里铺(拆迁区域)专项营销方案、房票客户专项优惠方案,促进鑫福里房源销售去化;通过举办泰湖鑫福里户外主题活动,提高项目知名度,吸引客户到访;持续到待拆迁区域及项目周边乡镇进行派单拓展,获取客户资源。(已完成)(8)积极与周边可能拆迁的区域属地政府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目前正与东城集团初步沟通。(9)依托高铁南站等工程投资项目,积极推进鑫福里房源去化。目前已签订协议3份,协议去化房产493套(鑫福里去化124套,海铂花园369套);累计收取定金4880万元,实现认购241套(鑫福里认购69套,海铂花园172套)。(已完成)
2.关于“公共交通服务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1)2024年4月客运集团召开线网优化方案评审会议,通过对市区公交线网进行科学规划,从而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减少公交盲区、改善乘客出行体验,促进城市交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增强公交服务的社会效益,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环保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已完成)(2)2024年开通响应式公交1条(园区网约公交),常规线路1条(毗邻公交B21路),定制线路2条(五一期间大学城定制1号线及大学城定制2号线),显著提升了公共交通系统的灵活性和便捷性,满足不同乘客群体的个性化出行需求,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和乘客满意度,同时促进了城市交通的可持续发展。(已完成)(3)开通G1、G2高峰线,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日运行,有效弥补了跨区线路公交全线运营时间长,运力调配不足导致的候车时间久、公交吸引力低等问题,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便捷、舒适、高效的多元化公交出行服务。(已完成)(4)2024年1月至12月更新公交标志标识2788处。(已完成)(5)2024年全年共接车载信息化设备报修1760单,包含车载主机(报站器)、车载电子路牌系统、站节屏、车载监控系统及车辆报站程序更新工作;市区电子站台共有600多座,共巡查站台14000余座/次,每月基本巡查一轮,处理站台故障565单,完成站台电路维修50余座。(已完成)(6)2024年4月,重新修订《公交星级驾驶员考评方案》。(已完成)(7)2024年度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得分达90.99分,获得“优秀”等次。(已完成)(8)关于“434部新能源公交车”问题的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260辆新能源汽车电池更换工作。另有53辆已通过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于2025年3月12日与江苏罗拉机电有限公司签订新能源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项目合同,预计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换。剩余车辆正有序推进整改。(9)对停场车辆采取关闭电源、拆除总保险、电池连接线等方式降低车辆自身安全隐患。(已完成)(10)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增加场地消防器材。(已完成)
3.关于“行政色彩较为浓厚”问题的整改。
(1)2025年2月11日印发《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岗位与级别管理办法(试行)》(泰交集司〔2025〕19号)。(已完成)(2)重新修订子公司三定方案,压降管理岗位编制,削减管理岗人员数量(中泰建发、泰政能源、泰政服务、泰湖地产),下一步,将结合实际修订客运集团三定方案,调整组织构架,统筹编制数量,全面优化“三定方案”,该项工作预计5月初完成。(3)推行人员扁平化管理改革,实行板块班子成员兼任二级子公司负责人(中泰建发:魏栋、李全、高则彦;客运集团:陈广禄、杜成斌、刘明;泰政服务:唐文宏、沈如旺、徐猛)。(已完成)
4.关于“从本轮巡察情况看,上轮巡察指出的部分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1)已修订发布重点产业投资正负面清单(泰交集司〔2023〕55号)。按照投资管理制度要求,完成泰兴贝辰机械、苏中园艺等2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和尽职调查等工作。(已完成)(2)根据2024年市管企业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工作安排,组织对道路施工企业股权合作等12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后评估,形成市交通产业集团2024年市场化投资工作总结。(已完成)(3)结合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持续聚焦资产盘活,定期开展调度会议,有效推进盘活工作开展,形成盘活实效成果。(已完成)(4)深入贯彻落实《泰州市企业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协同集团纪委办公室,形成工作合力,组织开展集团资产督查专项行动并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子公司一线巡察、调研。(已完成)(5)落实责任,成立资产盘活利用工作专班,形成资产盘活工作体系,有效保障资产盘活工作推进落实,规范资产管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通过2025年一季度资产清查专项行动,梳理283条问题资产,形成一问题一方案,积极推进问题资产处置;积极与产业联动嫁接,实施春兰路加气站增设充电桩项目,盘活闲置资产;积极推进泰州市数智产业园项目,盘活土地资产。(6)2024年优化调整W2路、23路、游2路、58路、37路、15路、603路、3路、园区网约公交等公交线路的线路布局与站点设置,显著提升泰州市公交系统的运行效率与线网覆盖面,减少冗余,加快车辆周转,确保更多居民便捷、高效地享受公交服务,进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促进绿色出行。(已完成)(7)2024年3月20日印发《泰州客运集团公交分公司营运服务考核办法(试行)》,对客运集团公交一分公司、公交二分公司、公交三分公司的营运服务进行考核,通过对营运指标、服务指标、日常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社会满意度测评等项目考核,进一步加强公交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公交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市民公交出行满意度。(已完成)(8)2024年下半年新建并上线公交运营大数据分析底座,大数据底座关联了公交调度、ERP系统与市民卡刷卡数据,通过运营场景化综合分析,实现了公交重复线路调改、线网布局优化等功能。系统基于公交业务数据,借助互联网地图,通过算法模型的建立与分析,针对线网优化等长期依赖人工经验的问题,提供从“分析可行性→线路调整→分析影响→周边线路微调”的优化指引,实现了线路调改、线网优化的可视化,为公交运力的科学调整提供了数据支撑与建议,提高公交运营管理水平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城市公共出行服务质量。(已完成)(9)2024年度公交服务质量考核得分达90.99分,获得“优秀”等次。(已完成)(10)完成交通产业集团《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初稿,现正征求各方意见。(11)印发《市交通产业集团2024年度综合考核实施办法》(泰交集司〔2024〕98号),员工年度考核得分与考核等次、年度绩效工资挂钩,落实员工积分制。(已完成)(12)已印发《泰州市鑫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泰政服司〔2024〕22号)、《科技项目团队试点薪酬管理制度(试行)》(泰鑫广司〔2024〕3号),完成《飞鹿客运(旅游)公司驾驶员薪酬方案(初稿)》《泰州市海疆油品有限公司薪酬制度(初稿)》。(已完成)(13)《市交通产业集团议事机构审批权限表》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研判后暂定采纳三条意见,后期报集团相关会议后调整。(已完成)(14)对各板块“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并当场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以钉钉子精神继续扎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效继续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集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任务始终沿着正确方向。
(二)持续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见底见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提升,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继续挂图作战,强化督查指导;对已初步见效但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保持定力、紧抓不放,确保取得更大成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梳理职能职责、规范各项工作、提升治理效能的良好契机,不断补齐集团合规经营、内控监管、法人治理、资源配置、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问题短板、制度漏洞,以高质量巡察整改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
(三)持续放大巡察成果,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把纪律教育融入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全周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风腐同治”,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督管控机制,多措并举保持高压震慑,切实营造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23-86889639;邮政信箱:泰州市海陵区鼓楼南路301号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电子邮箱:1031615532@qq.com。
中共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