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机制,强化工作部署落实,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集团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泰州市安全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精神,制定下发首批安全生产工作交办单。
本月上旬,安委办落实集团主要负责人关于自建房等既有房屋安全检查的要求,组建五个房屋安全专项检查组,分赴各单位开展全覆盖排查,截至5月10日,共排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9处。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安委办下发安全生产交办单,以条目化形式详细地列出具体工作事宜,即交办事项、交办日期、交办要求、回复时限等,确保相关责任人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目了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实效。
今后,集团安委办将就所有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向责任对象发出交办单。收到交办单的单位,须严格落实并确定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办结,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结的,应拿出整改方案,并按时间节点报告工作进展,直至办结回复。交办事项办理情况,将纳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月度考核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安委办后续也将对照交办单,组织整改回头看,实行动态销号闭环管理,实现企业管理“零缺陷”、隐患“零容忍”、生产“零伤亡”的目标,切实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