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根据中央和省市国企三年改革行动的部署要求,秉承“一企一策”的原则,从纪检监察角度入手,不断加强对企业混改后制度建设的研究探索,不断加强重点环节监督,及时纠正偏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推动企业内部梳理完善现有管理制度。牵头集团各职能部门深入各混改企业对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情况开展穿透式的督查,重点检查“三会一层”运行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股权合作协议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一企业一问题清单,及时反馈至各混改企业,推动混改企业从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章程、强化内控体系建设等层面加以整改落实,提升对混改企业的控制力,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
建立覆盖混改企业的责任追究体系。加强混改企业的巡检监督,制定《巡检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巡检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强化巡检整改责任落实,全力做好巡检整改“后半篇文章”;修订《集团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明确受理部门和处理流程;成立集团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追究职能部门或机构,明晰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追究取得实效。
狠抓易产生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对标市国资委相关要求,制定《混合所有制全过程监督清单》,明确各阶段、各环节,集团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责任,切实加强股权投资混前、混中、混后等各阶段、各环节的监督,规范企业股权投资行为,防范股权投资风险。